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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時報【王姿琳╱台北報導】

財政部表示,105年度各類所得憑單、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的申報期間,原於1月31日截止,但因適逢農曆春節假期,依法展延至2月6日止,提醒扣繳義務人、營利事業與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。

賦稅署表示,憑單申報可採人工、媒體及台中公司設立網路方式,其中又以網路申報最快速便捷,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,例假日及春節假期也能照常申報,鼓勵民眾多多採用此種方式。

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表示,若扣繳義務人、營利事業與信託受託人已於2月6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105年度免扣繳憑單、扣繳憑單、股利憑單及相關憑油煙處理設備單者,應在今年2月15日前將該憑單填發予納稅義務人。

納稅義務人若為在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,得免填發憑單;倘若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,憑單申台灣電動床工廠報人仍應填發。至於納稅義務人為國內事業、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,或未如期申報的憑單,仍必須填發予納稅義務人。

財政部呼籲,請尚未辦理申報者,盡早利用網路辦理,避免集中於最後1天申報,造成網路壅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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